“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是銀行業務辦理窗口很顯目的壹句標語,不過也不要以為銀行就真的不負責了,當銀行多給了錢,哪怕是1000元,最終銀行還是會“窮追不舍”,讓妳賠上這筆錢的,但要是銀行少給錢了,妳又簽字走人了,那麽銀行就不會負責了。
還有起事件上了熱搜,深圳壹名蘇姓男子的銀行卡中在3年前莫名多出了1000萬元,這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的事,於是蘇某便開始了“買買買”,3年就將這筆錢花光了,但是蘇某最終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很多人對此鳴不平,覺得不是銀行自己說“離櫃概不負責”,也不過是花了自己銀行卡上的錢,怎麽還犯法了?其實也是很好理解,銀行多給是可以拿出妳不當得利的證據,銀行卡上莫名多出1000萬元,也是屬於不當得利,但銀行少給,妳卻難以拿出銀行少給的證據。
但在6年前,有壹位名叫李嘉欣的留學生卻發現了信用卡漏洞,因此盜刷2300萬買房車,現怎樣了?擁有壹張信用卡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但擁有壹張可以無限透支、無上限的信用卡那就稀奇了。事情其實要從2012年說起,當時澳大利亞西太銀行因為操作失誤,就發給了李嘉欣這樣壹張卡。
2014年時李嘉欣發現了這個漏洞,但她並沒有選擇告知銀行。起先李嘉欣還是非常擔心和害怕的,不過李嘉欣也慢慢了解了這個漏洞,並且進行了嘗試,於是從2014年7月起李嘉欣就毫無顧忌的使用了這張卡,截止2015年4月李嘉欣的盜刷行為被發現時,她已經透支了460萬澳元,相當於人民幣2300萬元。
銀行方面追問了李嘉欣數百萬澳元的去處,但李嘉欣聲稱是父母給的,2015年5月李嘉欣企圖離開澳大利亞,不過她在離開前被捕了,受到了以欺騙手段獲得經濟利益、欺詐的指控。
不過在12月1日據澳大利亞的媒體報道,澳大利亞檢方放棄了對李嘉欣的所有指控,李嘉欣的律師則表示,檢方認為李嘉欣並不存在任何欺騙、欺詐行為,是銀行方面的過失,最終李嘉欣在案件結束後返回到了馬來西亞,而“吃了虧”的西太銀行則完善了政策。
雖然有不少網友指責了李嘉欣的行為,認為“自己是什麽樣的條件就花多少的錢”,由奢入檢其實是比較麻煩的;還有人表示“明明遇上了天上掉餡餅的事,為什麽要猶豫?”
眾所周知,“不勞而獲”是非常不好的習慣,但不可否認的是不少人確實想要坐享其成,尤其是有些人調侃道:“我最大的夢想,就是不上班也能賺錢。”
但投機取巧確實不是長久之道,也不是人人都像李嘉欣那般“幸運”,這事要是發生在其他國家,李嘉欣可能就要傾家蕩產賠上這筆錢了,妳贊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