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壹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同債務,應該由夫妻***同償還。信用卡的欠款,是很難證明是個人債務的。如果不能證明是個人債務,應視為夫妻***同債務。但是,如果夫妻壹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麽未欠債的婚姻關系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壹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壹種是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壹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壹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壹方對外所負的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壹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同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務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同生活、***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