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商業銀行開辦各類銀行卡業務,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內部控制和授權信貸管理的規定,分別制定統壹的章程或業務管理辦法,並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
商業銀行總行不在北京的,應先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報告,經審查同意後,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轉發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
(二)已開辦信用卡、借記卡業務的商業銀行,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聯名卡/身份證、專用卡、儲值卡;開辦人民幣信用卡業務的商業銀行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發行外幣信用卡。
擴展數據單位人民幣卡賬戶內的資金從其基本存款賬戶存入,不得存取現金,不得將銷售收入存入單位卡賬戶。單位外幣卡賬戶內的資金應當劃轉存入單位外匯賬戶,不得在境內存取外幣現金。其外匯賬戶應符合以下條件:
(壹)符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境內外匯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外匯賬戶在其收支範圍內有相應的支付內容。
百度百科-銀行卡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