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攜帶資產證明進行資料審查核實。
1、根據銀行相關規定,網絡渠道申辦的信用卡,郵寄到網點之後,需要進行資料審查核實,在核實申請辦卡人的收入、資產等證明材料後,方可進行領卡。
2、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對信用卡申請人開展資信調查,充分核實並完整記錄申請人有效身份、財務狀況、消費和信貸記錄等信息,並確認申請人擁有固定工作、穩定的收入來源或可靠的還款保障。
對信用卡申請材料出現疑點信息、漏填審核意見、各級審核人員未簽名(簽章、輸入工作代碼)或系統審核記錄缺失等情況的,不得核發信用卡。
3、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卡銀行應當建立信用卡激活操作規程,激活前應當對信用卡持卡人身份信息進行核對。
不得激活領用合同(協議)未經申請人簽名確認、未經激活程序確認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對新發信用卡、掛失換卡、毀損換卡、到期換卡等必須激活後才能為持卡人開通使用。
擴展資料:
發卡銀行應當提供信息查詢服務,通過銀行網站、用卡手冊、電子銀行等多種渠道向持卡人公示信用卡產品和服務、使用說明、章程、領用合同(協議)、收費項目和標準、風險提示等信息。
發卡銀行應當提供對賬服務。對賬單應當至少包括交易日期、交易金額、交易幣種、交易商戶名稱或代碼、本期還款金額、本期最低還款金額、到期還款日、註意事項、發卡銀行服務電話等要素。對賬服務的具體形式由發卡銀行和持卡人自行約定。
發卡銀行應當提供投訴處理服務,根據信用卡產品(服務)特點和復雜程度建立統壹、高效的投訴處理工作程序,明確投訴處理的管理部門,公開披露投訴處理渠道。
洛陽網-農行信用卡已批卡,網點不讓領取
?中國政府網-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