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月工資三千多,家裏就是普通家庭,花三百萬買衣服,這錢從哪來的呢?借錢買,賒賬買,信用卡,花唄,光欠這家老板就欠了八十萬,衣服是買了,可是沒錢還啊,最後老板把她告上了法庭,他的父母表示很無奈,除了這家店,還欠壹家服裝店二十多萬,這些錢現在真的還不上,法庭執行了分期還款,希望這個女孩能就此收手,趕緊把欠款還完。
這個女孩的生活觀跟價值觀我真的無法接受,或許我這個80後老了,有些跟不上時代了,我接受不了月光,更接受不了欠錢也要享受生活的理念,人活壹輩子真的要活明白,最起碼要對得起自己,這點我很清楚,可是除了吃喝玩樂能滿足自己的欲望以外,有沒有其他的呢?比如看本書,比如打個羽毛球,遊泳,把時間放到愛好上會不會好壹些。
女孩買衣服是為了滿足自己空虛的心,這種消費方式並不適合所有人,有錢還好,沒有錢借錢花,窟窿越來越大,最後會爬不上來的,錢這東西好,但是也要會用,如果有壹天妳擁有幾千萬,花個三百萬買衣服不算什麽,可是妳每月只有三千塊錢,卻要花三百萬,這些錢很有可能會要了妳的命。
這件事店家也有責任,本店概不賒賬,如果當初店家不縱容她,或許就不會有後來的結果了,她是顧客有錢買衣服妳可以賣,可是沒錢買衣服,賒賬給她就是店家的錯了,主要還賒了八十多萬,店家的縱容導致女孩的購物欲越來越強,最後欠的錢也就越來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