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妳有轉賬記錄,就以此為依據找他談,讓他還錢,至少寫個借條。如果不還,或者不打,可以起訴到法院。這樣壹來,他不僅要還錢,還要付律師費,還有妳可能要求的額外賠償(比如精神賠償、因官司誤工賠償等。).妳可以委婉或直接的告訴他結果,態度堅定,讓他明白後果對他不利(根據博弈論和心理學,這是壹種有效的威懾)。然後讓他寫壹張借條,可以以後還,也可以分批還。不要逼他馬上還。總之目的就是讓他簽欠條。
還有,拿壹張信用卡,當場和他談“交易”,可以兌現。“如果妳不寫借條,我現在就透支妳的卡。如果我做了,我會歸還妳的卡片。如果報警,那就剛剛好,警察介入對妳沒有好處。”這也是壹種談判技巧。
最後,和他說話最好有錄音筆什麽的!只要言語能說明他欠妳的,他絕對不會跑!因為這是法庭上的證據之壹。也是妳威脅他最有效的方法!
既然要分手了,就很難再見面了。於是我拿著欠條,如果他幾次都不還,我就直接起訴他。妳要有這種心理準備。妳主動這樣說話。
借條的法律有效期是2年,也就是2年以上。如果再起訴,就失去時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