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05月22日(以實際執行日期為準)起,賬單分期在目前既有期數的基礎上,新增3期。賬單分期的分期期數及對應手續費率收費標準依據持卡人實際用卡情況進行調整,期數與手續費費率如下:
3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7%,1.00%],6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68%,0.90%],9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66%,0.87%],12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64%,0.85%],18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62%,0.84%],24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60%,0.84%]。
單筆消費分期期數與手續費費率如下:
3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1%],6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1%],12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1%],18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1%],24期每期手續費率區間[0%,1%]。
如10000元申請分期24期,手續費按照0.82%計算,每月手續費是10000*0.82%=82元。
客戶辦理分期業務後,每期分期金額是分期的本金按分期期數平均分攤到每月賬單中,如有余數則在第壹期分期中收取;同時分期手續費也是每期都收取,期數不同手續費的費率也有所區別。若申請提前結清分期業務後,須壹次性支付未償付的分期余額及未償付的手續費,並且會壹起計入最低還款額。
應答時間:2020-05-25,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