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靈體使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主卡持卡人(不能申請附屬卡),持卡時間已滿3個月及以上。
2.幣種限人民幣,申請金額必須為65,438+0,000元的整數倍,最低2000元,最高50,000元及授信額度下可用額度(含臨時額度,不含超付卡支付)。
壹般按申請金額的0.82%左右每月收取精神使用費。比如申請20000預計月費164,具體費用以申請時系統顯示為準。
應用方法:
1.下載掌上銀行APP,進入信用卡界面,點擊“更多”,分期借款——領永金,根據提示申請;
2.也可以點擊信用卡網銀;,通過操作界面“分期理財”中的“分期精神資金”子選項,根據提示申請。
溫馨提醒:
1.精神使用基金申請成功後,不能修改分期次數和金額。精神資金只能用於個人消費,不能用於投資、住房等非消費領域。
2.如果分期成功,資金到賬時間壹般與辦理時間有關。如果是在7: 00-17: 00處理,批準的訂單將實時轉入借記卡;17之後訂單批準,第二天7: 00轉入借記卡。(這個實時撥付是指平安銀行的資金轉出時間,具體到賬時間也要看借記卡的發卡行。)
3.未還分期本金的3%的手續費和剩余本金需要提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