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放規則:獲得的支付寶優惠券將在48小時內發放到我行預留手機號註冊的支付寶賬戶。如果預留的手機銀行與多個支付寶賬戶關聯,則分配到客戶常用的支付寶賬戶。客戶可以通過支付寶卡包和“日驚喜月狂歡”活動的“有獎記錄”查看。在下列情況下會出現分配失敗:
①對於沒有支付寶賬戶的客戶,請在完成實名認證後的48小時內,使用我行預留的手機號進行註冊並發放至客戶賬戶。
②通過郵箱註冊的與我行預留手機號關聯的支付寶賬戶,但未進行實名認證,將在完成實名認證後48小時內發放到客戶賬戶。
③通過郵箱註冊的支付寶賬戶,但未與我行預留手機號關聯或關聯的手機號不是我行預留的,需要重新關聯我行預留手機號並完成實名認證,完成相關操作後48小時內發放到客戶賬戶。
2.優惠券的有效期:
①支付寶優惠券有效期:自出票日起至30日內有效。
②5元支付寶立減券有效期:壹張券自發行之日起30天內有效,第二張券從1至次月末有效(即2.1-2.28或3.1-3.31)。
③逾期未使用,視為客戶自動放棄,不予更換。
3.使用規則:
①支付寶優惠券不可分割,不可提現,不可轉讓,不可由他人支付。如果過期,它們將自動失效,不能使用,也不會重新發行。
(2)支付寶優惠券在支付寶APP中顯示為消費紅包,可用場景為壹般場景。使用支付寶選擇平安銀行信用卡且實際支付金額大於紅包面額(大於0.01元面額,例如單筆支付5.01元需要使用5元支付寶優惠券)時,可以抵扣(實際使用範圍以消費紅包抵扣為準)。在使用紅包退款的情況下,訂單的可退款金額和紅包的可退款面額以消費者退款頁面上的信息為準。如果返還的紅包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使用規則不變;如果退回的紅包已經過期,就不能使用,也不會補發。
4.發票規則:訂單中支付寶優惠券(消費紅包)的支付部分不開具發票。
5.其他:為了保證活動的公平性,如果用戶從事不正當行為(如虛假交易、欺騙、惡意套取現金、刷信等。),銀行有權撤銷用戶的優惠資格,追回用戶獲得的利益。
回復時間:2022-01-26。請以平安銀行在官網公布的最新業務變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