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信用卡“個性化分期付款”應註意:
了解消費金融行業,應該能明白消費者逾期不是偶然事件,而是必然事件。因為當銀行選擇向高風險客戶放貸時,發生逾期事件的概率必然會增加。
信用卡分期協商——指信用卡持卡人因資金困難無力支付信用卡賬單,因逾期產生高額違約金和利息而無法履行還款義務,發卡行根據信用卡持卡人個人情況重新制定還款協議。
這有法律依據。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規定:在特殊情況下,經確認信用卡債務超過持卡人還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還款意願的,發卡行可以與持卡人平等協商,達成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
2.分期還款協議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壹)欠款的余額、結構和幣種;
(2)每期還款期限、方式、幣種、日期和還款金額;
(三)還款期間是否收取年費、利息等費用;
(四)在個性化分期還款協議相關資金全部結清前,持卡人不得向任何銀行申請信用卡;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約責任;
(六)其他與還款有關的事項。
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分期還款協議的,發卡銀行及其發卡業務服務機構應當對持卡人停止催收,但持卡人不履行分期還款協議的除外。
如果達成口頭還款協議,發卡行必須保留記錄數據。記錄材料應至少保存到欠款結清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