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浦發貸款(萬能貸款)業務條款及細則》第六條的規定
“借款”不得用於投資(包括但不限於:購房、股票、期貨及其他股權投資等。),但僅限於消費(包括但不限於裝修、家電、婚慶、購車、助學、旅遊、醫療等。).
持卡人應準確填寫/告知資金用途申請書,並配合浦發銀行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檢查資金是否用於約定用途。
信用卡還款和投資余額寶的收益不在上述範圍內,所以浦發萬能基金不能用於信用卡還款或投資。
擴展數據: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貸款(通貸)業務條款的相關規定
持卡人必須保留現金支付的相關消費憑證,並承諾浦發銀行有權通過查詢持卡人名下同名借記卡人民幣結算賬戶交易記錄、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檢查支付款項是否用於約定用途。
持卡人未按約定使用現金或未能有效證明現金用於約定用途的,浦發銀行有權要求持卡人立即還清所有欠款,同時浦發銀行將有權拒絕持卡人再次辦理該業務的申請。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貸款(通用貸款)條款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