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自由分期付約定簽約成功後,在簽約期內客戶符合自由分期付條件的交易將自動按照客戶指定分期期數進行分期。交易自由分期將從簽約生效後開始,簽約期以自然月計算,簽約次月即視作第壹個月。自由分期付約定簽約的生效日以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的短信告知為準。
2.客戶因本活動所產生的分期付款的費率適用簽約生效當日信用卡中心所公示的費率,若簽約期或分期期間內公示費率發生變化,該等變化將不會對客戶產生任何影響。
3.在簽約期內,客戶不可對已發生的分期業務進行任何更改,如客戶要提前終止該分期業務,則必須壹次性支付該分期剩余的本金及各期手續費。
在簽約期內,客戶可通過撥打浦發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熱線提前撤銷簽約,但已發生的分期業務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