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五章轉讓和結算
第四十壹條持卡人可以使用信用卡在特約單位購物。單位卡不得用於結算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資金65438+萬元以上。
第四十二條持卡人持卡購物時,需向特約單位代理人提交信用卡和身份證。IC卡和照片卡免辦身份證。
第四十三條特約單位經辦人員受理信用卡時,應當審查以下內容:
(a)它確實是該單位可接受的信用卡;
(二)信用卡在有效期內未列入“止付名單”的;
(三)簽名條上無“樣本卡”或“專用卡”的;
(4)信用卡無打孔、偷工減料、銷毀或塗改痕跡;
(五)持卡人身份證或卡片上的照片與持卡人壹致;
(6)卡正面拼音姓名與卡背面簽名和身份證上姓名壹致。
第四十四條特約單位受理信用卡審查無誤後,應按卡上的簽購單,填寫實際結算金額、用途、持卡人身份證號碼、特約單位名稱和編號。
超過支付限額,應向發卡行主張權利並填寫授權號,提交持卡人簽字確認。同時,核對簽名是否與卡背面簽名壹致。無誤後,將信用卡、身份證和第壹張購物單退還給持卡人。
如審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與簽約銀行聯系,尋求處理意見。已止付的信用卡應收回並交回發卡行。
第四十五條每個營業日終,特約單位應匯總當日受理的信用卡簽購單,計算手續費和凈額,填制匯(總)單和進賬單,連同簽購單送收單銀行入賬。
第四十六條持卡人要求退貨的,特約單位應當使用退貨單壓(刷)卡,並從當日簽署的簽購單累計金額中扣除退貨單金額,將退貨單連同簽購單壹並送收單銀行。
第四十七條收單行收到特約單位發送的各種單據後,應審核後為特約單位辦理入賬,並與發卡行進行資金結算。
第四十八條發卡行(或代理行)收到收單行通過同城票據交換或通過本系統傳遞的各類單據後,為持卡人辦理支付手續。
第四十九條持卡人在異地憑卡通過銀行向收款人轉賬,銀行應按特約單位的有關規定辦理。
擴展數據:
根據《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六章現金存取
第五十條個人持卡人或其代理人存入的現金應在發卡行或其代理銀行辦理。
持卡人持信用卡在發卡行或代理行存入現金的,銀行應在存款憑條上加蓋卡章,審核收到現金後,將存款憑條和信用卡的收據交給持卡人。
持卡人委托他人辦理不壓卡存入現金的,代理人應在信用卡存款憑條上填寫持卡人卡號、姓名、存款金額等內容,並將現金送銀行辦理存款手續。
第五十壹條持卡人在銀行提取現金時,應向銀行或代理行提交信用卡和身份證。IC卡和照片卡免辦身份證。
壓(刷)卡後,發卡行或代理行填寫取現單,經審核無誤後,交持卡人簽字確認。超過支付限額的,代理行應向發卡行主張權利,並在取現單上填寫授權號。辦理完支付手續後,將現金、信用卡、身份證、取現收據寄給持卡人。
第五十二條發卡行(或代理行)收到收單行通過同城票據交換或通過本系統傳遞的各種單據後,為持卡人辦理收付款手續。
百度百科-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