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隱私權的行為如下:
1.通過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幹擾他人私生活。
2.進入、拍照、窺視他人住宅、酒店房間等私人空間;
3.拍攝、偷窺、竊聽、泄露他人私人活動;
4.拍攝、偷窺他人身體私處;
5.處理他人隱私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隱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1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獲取並保證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處理、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泄露他人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