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是指限高消費,當用戶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那麽就會被限制高消費。不過,只要不是高消費,信用卡仍舊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坐飛機、高鐵,在高端酒店消費,出國旅遊等,這些都會因為被限制高消費,而導致無法支付成功。
對法人或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限制。
1、不得履行為其單位辦理財產抵押、轉讓及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職務行為;
2、不得以公款在賓館、飯店、酒樓、歌舞廳、西餐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也不得批準其工作人員以公款進行上述消費;
3、不得在單位報銷乘坐出租車、火車臥鋪、飛機、輪船四等以上艙位等交通費用;
4、不得出國出境;
5、不得向其工作人員發放獎金和分配紅利;
6、其單位財務狀況需每月定時向法院申報,並隨時接受審計。
被法院出具限制高消費令個人信用會被限制嗎?
會被限制的,限制高消費影響個人征信。限制高消費表明該用戶已經出現在法院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了,限制高消費只是其中的壹個懲罰措施,該判決是會上傳到央行的個人征信記錄中的,會對用戶以後信用卡、銀行貸款等的申請產生壹定的影響。用戶可以在清償欠款後請求法院解除限高。
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財產減損。但買房、租賃高檔寫字樓等行為,還可能使財產增加,從而有利於法院判決的執行。
從法學角度講,限制高消費是壹種間接執行的措施。間接執行措施就是通過限制被執行人的部分人身自由等讓其感到痛苦,達到主動履行的目的。
從立法目的角度講,應該對買房子的行為予以限制,目的就是為了讓被執行人感到痛苦,從而主動去履行法院生效判決。
由於財產登記等壹些制度還沒有建立健全,因此限制高消費壹定意義上是宣示性的。但是,壹旦被發現違法,就會予以制裁,讓其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