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案金額:詐騙案件壹般需要有壹定的涉案金額。壹般情況下,涉案金額在5000元及以上才會被認定為犯罪。
2.詐騙手段:詐騙案件需要壹定的詐騙手段,如捏造事實、隱瞞真相、偽造證據等。,以達到騙取他人財物的目的。
3.故意行為:詐騙案件需要有故意行為,即犯罪嫌疑人故意采用詐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
4.損失後果:詐騙案件需要有壹定的損失後果,即被騙者遭受了壹定的經濟損失。
如果滿足上述四個條件,則可以對嫌疑人提起欺詐刑事訴訟。在提起刑事訴訟之前,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將立案偵查。如果證據確鑿,嫌疑人將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由法院審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實施信用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