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信用卡支付車輛購置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8號第九條車輛購置稅的計稅價格應當根據下列情況確定:
(壹)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納稅人為購買應稅車輛以應稅價值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
納稅人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
應稅價值=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三)納稅人購買或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無正當理由申報的應稅價值低於同類型應稅車輛最低計稅價值的,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值為計稅價值;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未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以納稅人提供的有效價格憑證中註明的價格為計稅價格。有效價格憑證中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核定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擴展數據:
最低計稅價格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根據機動車生產企業或經銷商提供的車輛價格信息,參考市場平均交易價格核定的車輛購置稅計稅價格。
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管理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號第四條規定,車輛購置稅從價計征。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征購置稅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136號。
10月2017、1日至12、31日,排氣量1.6升及以下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2018 65438+10月1日起,車輛購置稅恢復執行法定稅率10%。
膠東在線-車輛購置稅
膠東在線-可以用信用卡繳納車輛購置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