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和貸款機構溝通。還清上月車貸後,貸款人應及時與貸款機構、財務公司等機構溝通,約定取消車貸的時間;
2.取得結清證明,貸款人持借款合同和身份證到貸款機構營業網點,向工作人員申請開具貸款結清證明,並領取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3.準備發布的材料。貸款人需要攜帶貸款結清證明、機動車抵押登記原件(加蓋抵押權人公章)、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4.辦理放車手續。貸款人持上述資料與抵押權人委托的代理人壹起到車管所,將車輛放行信息提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將拍照後等待車管所工作人員審核;
5.審核申請材料。車管所工作人員會對貸款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壹般壹天審核通過;
6.取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車管所工作人員審核資料後,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辦理放車手續。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加蓋相應的公章,然後將原件交還車主,即完成了車輛的放行手續。
選擇去警郵服務站:
1、抵押權人、車主的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到警郵服務站申請註銷抵押業務;
2、到達派出所服務臺後,按規定進行人像采集,工作人員受理後,申請人在申請表上簽字確認;
3.受理後三個工作日內快遞給申請人。
綜上所述,解除抵押的車主,在貸款機構辦理還清抵押後,取得相關證明材料,到當地市車管所業務窗口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法律依據:
第三十壹條機動車登記規定
以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註銷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