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欠款的本金金額達到壹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依法應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無力償還會面臨法院後果的,建議及債權人積極協商,爭取延遲還款。債權人也會起訴妳,然後申請執行妳的財產的。
4:另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壹般來講,欠銀行貸款不還,僅是民事糾紛,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坐牢的。但是如果銀行提起訴訟勝訴之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有能力還款拒不履行的,會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立案標準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三百壹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