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壹萬以上,可能不會坐牢。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兩次,超過三個月未歸還,數額在壹萬元以上的,法律規定應予立案追訴,追究刑事責任。但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利息,情節明顯輕微的,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持卡人可以向銀行說明還款意願和暫時未還信用卡債務的事實,壹般銀行會給他壹個寬限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實施信用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惡意透支。
《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五十四條【信用卡詐騙(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涉嫌信用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偽造的身份證件騙取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本條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行為。
惡意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足額償還。情節明顯輕微的,可以不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