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也叫借記卡,是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向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放的信用憑證。它是壹種卡片,正面印有姓名、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磁條和簽名條。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專門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然後銀行與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的限額內透支。
第二,我國相關法律(《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信用卡的規定的解釋》)規定,信用卡是指商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現金存取款等全部或者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1][2]。2017 12 1《公共服務領域英語翻譯與寫作規範》正式實施,其中規定CreditCard的英文名稱為Credit Card。
3.銀行卡是指經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批準,具有消費信貸、轉賬結算、現金存取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銀行卡減少了現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銀行業務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銀行卡自動結算系統的應用使“無支票、無現金社會”的夢想成為現實。
第四,從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來看,銀行要求客戶將原磁條卡更換為芯片卡,屬於單方對原合同的變更。應當與消費者協商壹致,盡量減少對消費者的不利影響。銀行的換卡行為會給消費者造成諸多不便,如費時費力,原綁定交易因卡號變更需要重新調整等。銀行本著客戶第壹的原則,盡量采用換卡而不是換號的升級方式。
第五,需要提醒的是,雖然很多銀行推出了“換芯不換號”的服務,但只是針對部分銀行卡和客戶群體。多家銀行提醒,換卡的同時會更換卡號。市民要註意的是,之前銀行卡綁定的壹些業務需要重新辦理,如水、電、氣、房貸、車貸等各種代扣業務,以及綁定的信用卡賬戶、支付寶賬戶、證券賬戶等。必須在第壹時間全部重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