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不還,被銀行起訴就要盡快還清。沒有還款能力的,經法院調解後可以分期償還。如果惡意不還,銀行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借款人的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壹十三條對人民法院能夠執行的判決、裁定,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條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所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
未登記的建築物和土地使用權,應當根據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和其他有關證據確定。
第三人書面確認財產屬於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以第三人名義登記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和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