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信用卡透支金額654.38+00000元以上,經銀行兩次催收超過三個月未還的,可構成信用卡詐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與銀行友好協商,爭取寬限期。2.如果手頭還有壹些錢,可以選擇分期還款或者最低還款額。目前部分銀行的分期多達24期。但分期銀行會收取壹定的手續費,最低還款按每天0.05%計算;3.可以找親戚朋友借錢還信用卡,等有錢了再還給朋友;4.使用其他信用卡還款。值得註意的是,很多人喜歡以卡養卡,或者用網貸還信用卡,很容易釀成悲劇。使用信用卡時,壹定要理性消費,充分考慮自己的還款能力。1.暫時無力償還的,應當與銀行協商延長還款期限或者分期歸還。2.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並勝訴,在履行期間不履行法院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3.法院在接受強制執行時,會依法對妳名下的房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進行查詢。4.此外,妳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且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那麽妳的個人信用報告中將會有逾期未付款等負面信息記錄,並會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5.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實施信用卡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惡意透支。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