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卡處理流程:
1,單位卡
單位(集團)用戶經辦人員根據選定的合作銀行,持相關合作銀行要求的基本信息等資料,到相關合作銀行ETC服務網點或單位(集團)用戶ETC業務集中受理點辦理簽約等業務受理手續。
根據業務受理結果,單位(集團)用戶在相關合作銀行ETC服務網點完成ETC卡辦理和OBU安裝激活後,即可使用ETC卡。
2.個人卡
合作銀行ETC服務網點在壹站式完成個人用戶業務受理、ETC卡辦理、OBU安裝激活後即可使用。
擴展數據:
ETC卡處理材料:
壹、單位卡
1,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其正反面復印件;
2.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卡或個人卡或單位賬戶的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集團)簽訂的《四川省高速公路聯網電子收費用戶協議》;
5.單位(集團)簽署的確認需要辦理ETC業務的單位車輛明細的確認單。
待綁定的信用卡持卡人(待綁定的信用卡持卡人與辦理ETC業務的車主不得為同壹人)。
第二,個人卡
1.要綁定的信用卡;
2.待綁定信用卡持卡人身份證原件;
3.需要辦理ETC業務的車輛的行駛證原件;
4.業務辦理人與擬辦理ETC業務的車輛所有人不是同壹人的,還需提供所有人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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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ETC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