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確去韓國的目的和行程。
2.登錄駐華使領館官網,瀏覽簽證申請相關信息,下載簽證申請表和簽證申請所需材料清單。
3.根據韓方公布的領區劃分,確定遞交申請的使領館,根據韓方指定的代辦機構名錄選擇壹家辦理簽證申請手續。
4.等待簽證審核或補充材料。
5.登陸韓國駐華大使館官網查看簽證審核結果。
6.獲得簽證。申請人在獲得簽證後,應仔細核對簽證上的所有信息是否正確,特別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和停留天數是否與申請壹致,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的拼寫是否正確。如果發現任何錯誤,他們應及時與簽證處聯系。
韓國個人旅遊簽證材料:
護照
1.護照回國後有效期至少半年,護照最後壹頁需要我用中文簽名(不要用鉛筆簽名);護照應至少有2頁連續的空白簽證頁,不包括備註頁。
2.如果妳有舊護照,請提供原件。
半年內拍攝的2寸(3.5cmx4.5cm)彩色照片兩張(照片背面簽名)。
身份證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戶口本整本復印件(從第壹頁到第壹個空白頁打印)
資金證明
可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兩種:(家庭成員可共用資產證明,退休人員可使用子女或配偶的財產證明,學生和嬰幼兒可使用父母的財產證明,夫妻財產證明可共用,但需提供證明親屬關系的其他材料:結婚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出生證明復印件,學生須同時提交學生證復印件或學校證明):
A.最近6個月的信用卡對賬單(月均消費1k以上);
B.個人所得稅證明原件;
C.社保局出具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自行在線拉數據請提供社保密碼);
D.顯示月工資收入的銀行卡交易記錄(“顯示姓名/日期/賬號/銀行名稱”,工資部分下劃線)。
資產證明
以下財產證明選擇1,但請盡量提供,有助於簽字:(家庭成員可以共用財產證明,退休人員可以使用子女或配偶的財產證明,學生和嬰幼兒可以使用父母的財產證明,夫妻可以共用財產證明,但需要其他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結婚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出生證明復印件,學生必須同時提交學生證或學校證明復印件):
A.車輛所有權證復印件;
B.房產證復印件;
C.營業執照和就業證復印件、退休證復印件、學校證明或學生證復印件、單位加蓋公章的出生證明復印件;
簡歷
填寫完整真實的簡歷。
簽證申請表
請用黑色墨水和中文填寫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保聯系電話準確有效,保持暢通,以便領事館聯系。
簡化程序1。具有上海市戶籍的申請人只能提供其中壹項(崇明縣、楊浦區、寶山區、金山區除外)。
2.正常訪問韓國3次及以上(不含跟團遊、濟州免簽入境),或去過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不含跟團遊)、新西蘭(不含跟團遊)、日本(不含跟團遊)、歐盟國家的申請人,只需提供上述護照、照片、簽證申請表、簡歷、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即可。護照要有簡化手續要求的簽證和出入境記錄,並提交復印件(如在舊護照上,與舊護照壹起提交)
3.我國政府機關公務員可提交在職證明,上市公司科長以上人員可提交營業執照和在職證明,無需提供資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