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註意以下問題: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惡意透支額度的,以信用卡詐騙罪定罪;
2.惡意透支65438+萬至65438+萬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65438+萬至1萬處;
4、1萬,數額特別巨大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如果死後卡裏還有債務:
壹般來說,按照銀行的規定,少量欠款會在持卡人身故後終止其賬戶。賬戶上還有欠款。如果金額小,銀行也不會再追究。金額大的話,肯定會還的。
死者有夫妻的,信用卡欠款應由夫妻雙方支付。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對夫妻壹方所負債務的,視同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死者沒有夫妻健在,那麽信用卡債務就應該納入遺產。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96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取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無效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拒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