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隆銀行信用卡分期付款僅支持商戶分期付款。支付業務金額起點為1000元,最高金額為持卡人可用信用額度。分期還款期限壹般分為3、6、9、12四種。個別商品可以分24期,每期壹個月。
持卡人持泰隆信用卡在銀行指定的商場(商戶)購買商品或服務(消費金額在可用額度內)。選擇分期還款的,持卡人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直接在商戶填寫《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泰隆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申請書》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泰隆信用卡免息分期付款協議書》。選擇分期還款期數(分期還款期數由持卡人根據商品價格和個人財務情況選擇),用泰隆信用卡刷卡,在POS購物單上簽字(商場收銀員必須核對確認持卡人為持卡人),提貨。
持卡人能否分期還款仍需銀行審批。持卡人因信用等原因未通過審核的,消費按普通消費透支處理。
對於信用卡持卡人申請的分期付款信息,每月賬單日(30日)會生成當月應付本金和費用,賬單上會顯示分期付款交易。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還清賬單所列到期還款金額的,無需支付透支利息。
每月透支本金還清後,恢復卡內信用額度,歸還卡內所有分期本金。但到期還款金額未還清的,當月產生的分期付款也要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