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信用卡的還款方式從“全額還款額”改為“最低還款額”,無須申請,直接按對賬單上標示的最低還款額還款即可,使用最低還款激活循環信用,產生循環利息。
循環利息是在您使用循環信用方式還款或是使用預借現金時收取的:
若在當期賬單周期的到期還款日前,全額還清全部的消費款項,刷卡消費即可享受免息期,不會產生循環利息;
若當期賬單未全部按時還清,則視為使用循環信用,當期的所有消費將從記賬日(壹般是消費後的第二天)開始計收利息,日息萬分之五,直至全部還清為止;
若使用預借現金功能的話,則預借現金部分無法享受免息期,將從取現金當天開始計息利息,日息萬分之五,按月計算復利,直至還清為止。
循環利息舉例說明:
假如賬單日為每月5日,到期還款日為每月23日;4月5日銀行打印的本期賬單包括了從3月5日至4月5日之間的所有交易賬務;
假設本期賬單內僅有壹筆消費,消費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商戶請款時間為3月30日;
本期賬單列印“本期應還金額”為¥1,000元,“最低還款額”為¥100元;不同情況下,循環利息分別為:
① 若於4月23日前,全額還清¥1,000元,則在5月5日的對賬單中循環利息=0;
② 若於4月23日當天,只償還最低還款額¥100元,則5月5日的對賬單的循環利息為¥17.85元。
具體計算如下:1000元×0.05%×24天(3月30日至4月22日)+(1000-100)元×0.05%×13天(4月23日至5月5日),循環利息= 17.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