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低保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最低申請,承諾書,授權;
2.身份證、戶籍指標復印件(原件備查);
3.家庭成員收入狀況證明;
4、殘疾人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及復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證明,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6.單親家庭提供撫養費或企業遺屬補助證明。如果是離婚,需要提供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獨居老人提供的子女撫養和收入證明;
7、家庭和直系親屬單獨開戶的,只能由其中壹方提出申請,並同時出具另壹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的救助證明;
8.年齡18的學生需提供在讀證明。
綜上,壹般情況下,低保壹般不查子女存款。但如果用戶申請低保戶,會查詢申請低保戶的人的存款,以及申請低保戶的家庭的家庭存款總額。壹般情況下,申請人的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合計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可以領取低保。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核,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根據下列不同情況予以批準:
(壹)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扶養人的城鎮居民,按照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批準全額享受。
(二)對仍有壹定收入的城鎮居民,允許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經審查,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行政審批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人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審批手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實物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