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何查詢夫妻壹方的財產?1、銀行存款、信用卡查詢取證離婚財產分割涉及兩個問題:(1)法院判決分割現有銀行存款余額;(2)訴訟期間或起訴前對方轉移的存款,為賠償訴訟。所以在收取對方銀行存款時,要考察兩個方面,即壹定時間內的存款余額和存取款明細。壹般情況下,對方銀行存款的當事人或律師不能直接向銀行申請查詢,只有律師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令或直接向法院申請銀行調取。法院受理申請的前提是必須提供對方的具體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為此,當事人和律師要做的就是查詢對方的銀行賬號。2.工資報酬的查詢與取證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壹方的工資報酬不能直接作為夫妻分割同壹財產的依據。主要原因是離婚時夫妻對同壹財產的分割是以現有財產為基礎的。所以,打聽對方的工資報酬,往往是衡量對方應該承擔的撫養費。在查詢對方工資信息時,要註意以下三個方面:(1)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發放工資,銀行工資賬戶裏的資金往往比公司開具的工資證明還多。因此,除了要求對方單位出具工資收入證明外,還應索要支付工資的銀行賬號;(2)另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在查詢工資收入時,可以要求壹並繳納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3)對方辭職的經濟補償(買斷工齡)不同於壹般意義上的工資收入,與身份有著嚴格而密切的關系。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與夫妻財產不分。3.股票交易與資金賬戶信息查詢取證壹般來說,股票賬戶中的資金由兩部分組成:(1)股票的當前市值。(2)股票基金賬戶余額。二、1的特點。夫妻* * *是同壹財產的主體,是夫妻關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如非婚同居、婚外同居、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同壹財產的主體。2.夫妻* * *共同財產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 * *共同財產。在婚姻關系期間,從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配偶壹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是夫妻雙方或壹方取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取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取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財產、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裏所說的“收入”是指財產權利的取得,不要求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如果壹方婚前取得了稿費等某種財產,但並未實際取得,婚後稿費由出版社支付。此時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同理,如果出版社承諾婚後支付壹筆費用,但直到解除婚姻關系才拿到這筆費用,那麽這筆費用也屬於夫妻財產。4.夫妻對同壹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特別是夫妻對同壹財產的處置,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5.無法證明屬於配偶壹方的財產被推定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1993 11《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壹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拿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無法查證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這壹規定是這壹原則的法律體現。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任何沒有證據證明屬於夫妻壹方個人財產的財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6.夫妻財產分割原則上應該平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由雙方協商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婦女的權益,作出判決。7.夫妻壹方死亡,分割遺產的,先將夫妻財產的壹半給另壹方,其余為死者的遺產,按繼承法辦理。隨著我國離婚率的不斷上升,越來越多的夫妻因為感情不和而選擇離婚,因此在辦理離婚手續時也需要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但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往往會因為與財產分割不均而產生糾紛。這時候如果協商解決不了,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上一篇:人品寶怎麽樣?我想投資壹下下一篇:辦理交通銀行信用卡需要什麽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