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監督所的主要職責是:
1.參與綜合衛生監督體系建設。
2.協助監督醫療和公共衛生;協助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
3、參與指導地方衛生執法和監督,規範執法行為。
4、制定綜合衛生監督執法制度、技術規範。
5、承擔全國衛生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和管理。
6、組織實施全國衛生執法監督人員培訓。
7、承擔國家衛生監督抽檢工作。
8.承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相關工作和政務大廳日常工作。
9.承擔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擴展數據:
衛生監督是指國家授權衛生部門對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執行國家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衛生法律法規,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行為進行嚴厲處理。
各級政府應根據實際需要設立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對下列對象實施預防性或定期監督。衛生監督分為醫療監督、公共衛生監督、環境衛生監督、計劃生育監督、傳染病和學校衛生監督、職業衛生監督。
衛生監督是加強衛生管理的重要手段。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是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執行機構,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是衛生監督的具體責任部門。衛生監督通過監督檢查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