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卡是儲蓄卡,不是信用卡
社保卡是由社會保障部以及人力資源部和銀行聯合發行的,用於勞動保障以及社會保障各項業務,具有金融功能的壹種借記卡。社保卡是同時具備社保賬戶和金融賬戶兩個賬戶的。具體作用有:
1、社會保障卡可以用來進行參保登記、賬戶查詢、待遇申領,現在的社保卡是與就業證證卡合壹,還可以用來辦理失業登記,享受就業服務。在社保關系的轉移、待遇資格的認證等壹些跨省通辦業務中,也是需要用社會保障卡來實現的。
2、社保卡的金融功能是可以存款、取款、轉賬、消費,其實是壹張銀行儲蓄卡,另外養老金、失業金、工傷津貼和就業補貼是發放到社保卡中的,還可以用社保卡來領取,簡化了申領的手續。還有很多地方把惠農惠民的補貼資金發放到對應群體的社保卡中,高效便捷,還可以避免冒領的情況。
3、社保卡可以看病報銷,其具備有醫保卡的功能,在看病就醫的時候需要使用社保卡,通過其來進行結算和報銷的。這種也就是大家通常說的“醫保卡”。
4、社會保障卡現在被越來越多的地方用在了民生方面,不少城市開始推行建立以社保卡為載體的壹卡通的服務模式,也就是說市民可以用社保卡來乘公交、借圖書等,來實現智慧城市壹卡通的相關服務。
社會保障卡是全國統壹標準,社會保障號碼采用的是公民身份證號碼,承載了社保業務和金融業務,屬於壹張儲蓄卡。畢竟信用卡的辦理,是需要具有壹定條件才能辦的,具體是年齡需要年滿18歲的成年人,還需要提供財務證明,來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需要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來源,還需要信用良好,沒有出現過不良記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
第五條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地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準後,可發行社會保障卡。其他任何機構和組織均不得發行社會保障卡。
第六條 發行社會保障卡的地區(以下簡稱發卡地區)應建立規範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流程,各項業務間具有較強的綜合協調性,能夠保證社會保障卡的有效應用。同時,還應具備以下技術條件:
(壹)建立為社會保障卡應用提供後臺支持的業務管理系統、數據庫和適於用卡方式的信息網絡;
(二)具備支持社會保障卡管理和應用的技術力量,包括人員、設備等,能夠快速完成社會保障卡應用的系統布局;
(三)制定規範可行的實施方案,包括應用設計方案、費用解決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體發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學完善的社會保障卡發行、管理制度和明確的內部控制程序,並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案;
(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