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卡是壹種非現金支付方式,是壹種簡單的信用服務。信用卡壹般是長85.60 mm,寬53.98 mm,厚65,438+0 mm的塑料卡,由銀行或信用卡公司根據用戶的信用和財力向持卡人發行。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時不需要支付現金,在結賬日進行還款。除了部分與金融卡結合的信用卡,壹般信用卡不同於借記卡和ATM卡,信用卡不會直接從用戶賬戶扣款。
信用卡是商業銀行向個人和單位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的特殊載體卡。它是壹張卡,正面印有發卡行名稱、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磁條和簽名。
2.真正的信用卡有以下特點:不允許預存現金,先用後還,享受免息還款期,可以分期還款(有最低還款額),加入了VISA、MASTER等國際信用卡組織全球通用。
信用卡也叫借記卡,是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向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發放的信用憑證。它是壹種卡片,正面印有姓名、有效期、號碼和持卡人姓名,背面有磁條和簽名條。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專門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然後銀行與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的限額內透支。
我國相關法律(《NPC人大常委會關於信用卡的規定的解釋》)規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具有消費支付、信用貸款、轉賬結算、現金存取款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電子支付卡。2017 12 1《公共服務領域英語翻譯與寫作規範》正式實施,規定信用卡的英文名稱為Credit Card。
信用卡消費是非現金交易支付方式,消費時無需支付現金,賬單日還款。
信用卡分為信用卡和準信用卡。信用卡是指持卡人有壹定信用額度,可以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按規定存入壹定數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準貸記卡。信用卡壹般指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