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至少18歲;其年收入至少為3萬元;個人信用記錄上沒有不良記錄;穩定的工作。
需要以下信息:
身份證復印件(自復印)
單位的收入證明或工作證明(自己打印或櫃臺領取)
信用卡申請表(在信用合作社櫃臺領取)
如果妳有房產和車輛,通過向銀行提供信息,妳將獲得壹大筆信用卡額度。
在農村信用社填寫信息,交給信用卡經辦人員。
農村信用社(英文為rural Credit coordinat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由成員股份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成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的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進行的經營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按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組織和規範農村資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開發,扶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成員家庭經濟,限制和打擊高利貸。
農村信用社分為以下部門: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國際金融部、政通農村信用社培訓學校、農村信用社信貸部,受銀監會和國務院雙重領導。
貸款利率
法定利率:經國務院批準和國務院授權的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利率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和執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
基準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存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基準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定。
合同利率:貸款人和借款人根據法定貸款利率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幅度,約定具體貸款的利率,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
經國務院批準,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
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讓金融機構根據商業原則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不再有上限。
農村信用社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
農民和農村其他個人共同組成以互助為主要目的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運作由會員在民主選舉的基礎上指定的人員管理,並對會員負責。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管理具體事務和業務運作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資金來源主要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份、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來隨著經濟發展,逐漸拓寬了借貸渠道,和商業銀行貸款沒什麽區別。
由於業務對象是合作成員,業務流程簡單靈活。農村信用社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和調節農村資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開發,支持各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成員家庭經濟,根據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規定,限制和打擊高利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