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發卡銀行發行信用卡應當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卡片和密碼應當分開交付,並向持卡人出示收據。發卡時,應書面告知持卡人信用卡賬單日期。
以及信用卡章程、安全用卡說明、客服電話、服務和收費信息查詢渠道等信息,讓持卡人安全使用信用卡。
同時,在信用卡審核過程中,會根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估,這也是決定信用卡申請是否獲批的重要環節。
銀行在信用卡審核過程中考慮的因素是復雜的、保密的,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過去的信用記錄、申請人的已知資產、職業特點等。,所以申請人需要如實填寫申請信用卡的信息。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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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六十七條?在使用銀行結算賬戶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提供虛假申請材料,騙取中國人民銀行允許開立預算單位基本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的。
(二)開立或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在其基本賬戶開戶登記證上登記、簽章或通知相關銀行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辦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轉賬結算的。
(四)違反規定為儲蓄賬戶辦理轉賬結算、為存款人支付現金或者辦理現金存款。
(五)未按規定期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開戶、變更、銷戶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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