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商譽透支必須滿足以下兩個基本條件:
(1)在發卡行信用卡章程規定或發卡行授權的限額內。根據國內各大商業銀行信用卡章程的相關規定,根據信用卡的不同類型,透支額度壹般為1,000元、5000元、1,000元。我國商業銀行發行的信用卡透支額度遠低於西方發達國家,信用卡的信用功能不強,這與我國個人信用體系不發達有關,也是商業銀行規避惡意透支風險的最後手段。
(2)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本息。我國商業銀行規定還本付息的期限為1個月。信用卡善意透支本質上是持卡人向發卡銀行借款,發卡銀行向持卡人提供信用服務,屬於合法行為,自然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