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很現實,呵呵。
說說妳的看法。
1.出門買東西可以刷儲蓄卡,但是怕信息泄露,所以用信用卡。
信用卡是需要簽名的,真的信用卡被別人拿走可以配合調查,只要不是妳幹的。
妳不必歸還它。
2.沒錢的時候,妳現在看著點東西,沒工資,錢也不多,就去刷。
3.分期付款的時候自己買手機,但是不想壹次性付款,就在信用卡商城買了,然後分期付款。
這樣我就不用年終獎了,但是可以拿壹部分月薪。
壹般來說,信用卡刺激消費,這是壹個缺點。沒錢花的時候就用信用卡,就在想,反正有還款免息期,58天以內就ok了。
就像淘寶壹樣,無論怎麽買,都看不到錢流走。妳不會輕易受傷。
刷卡的時候沒有數錢買單的感覺。妳以為妳刷的只是數字。沒關系。
個人感覺有了卡,花的錢多了;有時候明明沒錢了,就耐心的過了,但是有了卡,總覺得有58天的還款日,就不想再耐心的刷了。
以後再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