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降低成本:當企業生產經營正常,資金充足時,只要對方接受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就可以選擇100%存款,即以定期(壹般為6個月)的形式將待支付給對方的資金存入銀行,然後再以相同金額和時間的定期存單質押給銀行(由於經營時間的先後,存單往往先到期)。如果企業有銀行貸款,也可以用銀行承兌匯票代替部分貸款,以少付貸款利息來降低成本。
第二,融資作用:企業可以利用自己在銀行的信用地位,開出壹部分銀行的信用規模來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根據現行銀行規定和企業綜合因素,保證金比例壹般為50%,即企業每申請壹張654.38+0萬的銀行承兌匯票,只需存入50萬元,已達到融資50萬元的目的。
第三,企業的其他需求:比如改善報表資產結構,需要增加貨幣資金。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的銀行存款反映很多,但實際上企業可以“自由”使用的資金並不壹定很多,大部分銀行存款已經轉化為銀行承兌匯票的存款。對於銀企合作的“特殊”需求,有的銀行需要某個時點的存款,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也需要小時,可以用銀行承兌匯票來滿足各自的需求。比如銀行年底會給企業6543.8+0億的銀行承兌匯票,企業會存入50%的存款。從銀行的角度,在增加5000萬銀行存款的同時,未來至少有5000萬的結算擔保;從企業角度看,不僅銀行存款增加了5000萬,年末可支配資金也增加了5000萬(貨幣資金從5000萬增加到6543.8+0億銀行承兌匯票),增加了企業的支付能力,進壹步提升了企業的對外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