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利用卡片進行支付的想法最初產生於1915年,美國的壹些旅館和商店發行壹些所謂的“購物卡片”招攬生意,這是信用卡的雛形。
1951年,加州的富蘭克林國民銀行向其客戶發行壹種上面記著客戶賬戶以及存款數量的卡片,客戶可以用這種卡片在當地的零售商店進行購物。由於這種方式深受客戶歡迎,各銀行爭相效仿。早期的信用卡不對持卡人收取費用和利息,但要持卡人在即定的結算目前必須將債務全部歸還。
1965年美洲銀行在美國西海岸形成了第壹個信用卡網絡,隨後伊利諾基亞伊州的銀行也組成了中西部銀行卡協會,這就是威士卡和萬事達卡的前身。信用卡為銀行客戶和廣大零售商提供了壹種方便並且安全的支付工具,因此深受歡迎,信用卡業務迅速發展。
支付系統(Payment System)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務的中介機構和實現支付指令傳送及資金清算的專業技術手段***同組成,用以實現債權債務清償及資金轉移的壹種金融安排,有時也稱為清算系統(Clear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