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信用卡來說,允許“先消費,後還款”,透支是重要特征。對於借記卡,應該是“先存款,後消費”,但在認定為善意透支且保證還款的前提下,也允許持卡人在急需用錢的情況下,在短時間內透支適當的金額。透支利息壹般遠高於同期銀行貸款,發卡機構也有壹套防範和追回透支風險損失的措施。
擴展數據
根據《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第17、18、19條的規定,信用卡持卡人在法定限額和期限內,可以為消費目的透支。金卡透支額度10000元,普通卡5000元。最長透支期限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簽字日或銀行賬戶日起15日內按日利率5%計收,超過15日按日利率10%計收,超過30日或透支超過規定限額按日利率15%計收。
信用卡透支的利與弊;
1.透支取現額度是根據用卡情況設定的,和銀行的取現標準不壹樣。最低不超過授信額度的30%,最高為授信額度的100%。
2.除了取現手續費(取現手續費各家銀行不壹樣),境內外透支還必須付利息,不享受免息待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信用卡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