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譽風險的體現主要包括民事訴訟案件、公眾投訴、金融犯罪案件等。
1、民事訴訟案件
商業銀行由於沒有履行自身應盡義務,導致客戶遭受損失,從而引發民事訴訟。銀行壹旦涉及民事訴訟案件,如果處理不當,將明顯損害其聲譽。引發民事訴訟的情形主要有存款被冒領、信用卡資金被盜;拓展業務時進行虛假宣傳導致無法兌現承諾;涉嫌不公平交易引起的訴訟。
2、公眾投訴
如在零售櫃臺業務中,由於與客戶之間發生誤解或爭執而導致的投訴事件;客戶對產品或服務質量不滿意而通過媒體曝光等。公眾投訴事件如不能通過銀行投訴渠道及時加以解決,將給銀行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3、金融犯罪案件
商業銀行發生的金融犯罪案件將使社會公眾對銀行的業務管理能力產生懷疑,從而損害銀行聲譽。
聲譽風險管理流程:
1、聲譽風險識別
聲譽風險產生的原因非常復雜,有可能是金融機構內部和外部風險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也可能是非常簡單的風險因素就觸發了嚴重的聲譽風險。金融機構有必要積極進行機構整體範圍內的聲譽風險識別和管理。
2、聲譽風險評估
聲譽風險評估有助於金融機構將風險按照影響優先排序、優化管理。首先,明確界定金融機構對每壹類利益持有者所承擔的責任,以及即將執行的決策可能產生的相應風險。其次,聲譽風險管理小組處在聲譽風險管理的第壹線,需要及時、準確地評估利益持有者所關心的問題。
3、監測和報告
聲譽風險管理小組需要仔細分析和監測所接收到的意見評論,並采取恰當跟進措施。聲譽風險管理小組必須隨時通過有效的報告和反應系統,及時將利益持有者對金融機構正面和負面的評價或行動、所有的溝通記錄和結果,以及金融機構所應當采取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