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是儲存在銀行的款項,是貨幣資金的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每壹企業都必須在央行或專業銀行開立存款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結算,企業的貨幣資金,除了在規定限額以內,可以保存少量的現金外,都必須存入銀行,企業的銀行存款主要包括:結算戶存款、信用證存款、外埠存款等。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由出納員負責辦理。每筆銀行存款收入和支出業務,都須根據經過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信用卡又叫貸記卡,是由商業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對信用合格的消費者發行的信用證明。其形式是壹張正面印有發卡銀行名稱、有效期、號碼、持卡人姓名等內容,背面有磁條、簽名條的卡片。持有信用卡的消費者可以到特約商業服務部門購物或消費,再由銀行同商戶和持卡人進行結算,持卡人可以在規定額度內透支。
發卡銀行接到申請人交來的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後,要對申請人的信譽情況進行審查。審查的內容主要包括申請表的內容是否屬實,對申請的單位還要對其資信程度進行評估,對個人還要審查擔保人的有關情況。通常,銀行會根據申請資料,考察申請人多方面的資料與經濟情況,來判斷是否發信用卡給申請人。考慮的因素有,申請人過去的信用記錄、申請人已知的資產、職業特性等。發卡行審核的具體因素與過程屬於商業機密,外界壹般很難了解。各個發卡行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因此,同樣的材料在不同的銀行可能會出現核發的信用額度不同,信用卡的種類不同,甚至會出現有的銀行審核通過,而有的銀行拒發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