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教唆盜竊的未成年人未滿16周歲,即屬於16虛歲,那麽即使構成盜竊罪,也不會追究其責任。但政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收容教育,不收容教育的,公安機關也可以行政罰款。
2.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扒竊、攜帶兇器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1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條。
司法依據《最高法、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對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是否違法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