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2001年6月,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下發《關於成立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合並重組領導小組的通知》。
二、2001年11月,石嘴山城市信用社在原有石嘴山市城市信用合作社、石嘴山興業城市信用合作社、平羅縣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礎上,合並重組成立為單壹法人社。
三、2003年至2007年,石嘴山城市信用社不斷發展壯大,提前超額完成存款余額過十億元的目標,在全區金融機構中率先開展企業家授信業務,引進國際先進銀行業務軟件。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前來視察,並參觀題字。
四、2008年4月,石嘴山市委第11次常委會議、市人民政府8次常務會議,同意組建石嘴山銀行,呈報自治區金融辦征求意見。
五、2008年6月,自治區金融辦主任尹全洲召開會議研究,同意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組建石嘴山銀行,決定呈報自治區黨委、政府審定。
六、2008年6月,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齊同生做出重要批示,同意自治區金融辦的意見,呈報自治區黨委陳建國書記、政府王正偉主席審示。
七、2008年7月,王正偉主席做出重要批示,同意保留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並在此基礎上組建石嘴山銀行。
八、2008年7月,陳建國書記做出重要批示,同意組建石嘴山銀行。
九、2008年7月,自治區人民政府向銀監會上報了《關於懇請支持組建石嘴山銀行的函》。
十、2008年7月,自治區人民政府成立了石嘴山銀行組建工作領導小組,自治區黨委常委、常務副主席齊同生任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金融辦,尹全洲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建工作。
十壹、2008年8月,石嘴山城市信用社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組建石嘴山市銀行的決議,成立由李登芳董事長任組長的石嘴山銀行籌備組。
十二、2008年8月,石嘴山城市信用社發起設立的吳忠市濱河村鎮銀行試營業。
十三、2008年8月,銀監會監管二部樓文龍主任考察指導工作,對石嘴山城市信用社的業務發展給予了充分肯定。
十四、2008年12月,中國銀監會正式批復組建石嘴山銀行。
十五、2009年2月,石嘴山銀行創立大會召開,會議表決並通過了組建石嘴山銀行的相關議題,選舉產生了第壹屆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班子。
十六、2009年3月21日,石嘴山銀行正式掛牌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