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用卡發卡行寄來的律師函,證明對方已經找律師開始進入法律程序了,發卡行會對其信用卡欠款行為來進行起訴,要求其償還信用卡。如果經判決後還拒不償還的,可以認定為惡意透支,惡意透支屬於違反刑法的行為,會被處以刑事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章 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
第壹條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四條凡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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