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辦理多個營業執照,用信用卡套現,賺取提現手續費。銀行是“薅羊毛”。根據相關法律,個人自行申請信用卡額度是違法的,但不構成犯罪。但套現後申請訂單調整涉嫌欺詐,專門從事信用卡套現業務涉嫌非法經營。這種洗錢行為不僅破壞了社會風氣,也對資本流動和金融市場產生了負面影響。使得真正的信用卡用戶越來越困難,正常的經濟秩序無法維持。
涉案金額高達6543.8+000億元。除了犯罪團夥手段隱蔽,銀行政策體系的漏洞也讓套現成為可能。目前信用卡辦理門檻低。18-6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是辦理的基本條件。不同的銀行為了競爭甚至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所以推廣信用卡是非常普遍的。商戶在審核推廣新業務時,沒有嚴格控制風險。此外,法律法規還存在空白,罪與非罪的界限不明確。相關用戶與工作人員的對接機制不完善,諸多漏洞的存在使得洗錢得以存在和發展。
信用卡套現的手段早在幾年前就出現了,但大多數銀行都是半縱容的。有些用戶只是用信用卡來賺取積分,賺取返點,這對銀行也是有利的。此外,相關法律法規的盲區導致小額或個人套現盛行。這個犯罪團夥利用信用卡分期還款,不僅讓銀行失去了相應的盈利空間,還向用戶支付了大量返利。此外,巨額交易金額涉及洗錢,從立案破案到抓獲犯罪嫌疑人需要壹年以上的時間。但這也應該引起銀行的反思。等他們的蛋糕切好了,再警惕還來得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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