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費、手續費、超限費、循環利息、滯納金等信用卡費用;
(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相關費用;
(3)商場分期交易:2006年9月14日(含9月14日)以來,商場分期業務項下的任何交易;
(4)所有網上支付交易(網絡聯名卡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批發交易;
(6)低折扣率、零折扣率、特殊計費類型的商戶交易不計入積分,包括但不限於汽車、房地產銷售、批發商戶、公立學校、醫院、電信、金融(含銀行、證券)、保險、三農、社會服務、非營利組織的交易;
(7)卡中心保留追究持卡人法律責任的權利,以及追回通過非正常手段或非個人消費交易等惡意交易已經贈送的積分和禮品的權利;
(8)藍卡取現交易;
(9)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另行規定的其他項目;
(10)是屬於中信銀行規定的商戶類別的消費交易,不參與積分累積。
在中信銀行信用卡積分累計規則中不計入的商戶類別中,明確規定水電氣繳費(4814)、水電氣繳費(4899)、公共事業(電力、燃氣、自來水、保潔服務)(4900)不得累計交易積分。
壹、信用卡被起訴怎麽辦?
1.確認真偽:持卡人在收到被起訴的短信時,應確認是否收到起訴通知書。真正的起訴通知會詳細描述開庭的時間地點,但如果他收到短信通知,不足以判斷真偽。
2.正確回應:如果真的被銀行起訴,要積極面對。壹般有協商的余地,所以持卡人需要表現出強烈的還款意願,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3.協商還款:如果持卡人短時間內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