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隱私是指公民在個人生活中,不願意為他人(壹定範圍以外的人)公開或知曉的秘密,並且這個秘密與他人和社會利益無關。判斷信息是否屬於個人隱私,核心在於公民本人是否希望他人知道,信息是否與他人和社會利益相關。如個人日記、身體缺陷、個人私照等。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壹種人格權,可以支配自己與他人和社會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領域。
我國知名法律學者——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張新寶教授將侵犯隱私的行為歸納為以下十類: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電話號碼。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安寧。3.非法盯梢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偷拍他人私生活,刺探他人室內情況。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者未經他人許可公布其財產狀況。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公之於眾。6.調查、窺探他人社會關系,使其違法。7、幹涉其他夫妻性生活或調查公布。8.向公眾公布他人的婚外性生活。9、公開公民個人材料或公開或擴大公開範圍。10,收集公民不願意向社會公開的純個人信息。
為了保護我們的個人隱私,我們應該做:1。我們應該管理包含我們隱私的文章。2、發現有人泄露自己的個人隱私,要依法制止,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隱私。3.我們也應該尊重他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