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失業人員不能申請積分落戶,申請也是以單位的形式。
2.去年社保斷檔後可以申請積分落戶嗎?
按現行政策,去年1月至今上半年申請的,去年7月至今下半年申請的,不能還清,不能漏交,也不能個人繳納。
3.如果我的信用卡過期了,我能解決它嗎?會不會丟分?
信用卡逾期可以積分結算,只要逾期不超過90天就不扣分。
4.今年的結算申報起止時間是多少?
積分壹年分兩批結算,申報時間為上半年1-4月,下半年7-65438+10月。
5.辦理居住證時無法提供原件怎麽辦?
根據天津市相關規定,申請人需提供簽註期內的《天津市居住證》。請抓緊時間辦理居住證,並確保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提交申請。
6.隨遷子女可以在天津參加中考和高考嗎?
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取得本市常住戶口後,其隨遷子女按照本市親屬投靠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參加本市普通中等和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考本市普通高等學校。
隨遷子女在本市避難的手續應在本市普通中、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壹考試報名前辦理完畢。
7.有集體戶口的申請人申請時,戶口本首頁不能提供原件。我該怎麽辦?
可提交首頁復印件,加蓋單位負責人公章。
8.戶口本信息更新不及時可以申請積分落戶嗎?
戶口本上的信息(如婚姻狀況、文化程度等。)未及時更新,不影響積分落戶申請。
9.積分落戶人員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時遷入本市戶籍嗎?
從20年開始,符合積分落戶政策的子女可以壹起辦理遷入手續。
10.收到準遷證後,如何將戶口遷入天津?
公安機關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壹式三份,第二、三份由申請人留存。
取得遷移證的申請人,應當到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發放遷移戶口證。然後,持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準遷證第三聯、產權證到當地派出所登記天津市居民戶口並打印戶口本。
11.遷移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長?如果到期了,怎麽延期?
《準許居留證明書》的有效期為40天。
延期的,申請人可在市人力社保局公示積分名單之日起6個月內到公安積分服務窗口補辦《準遷證》,辦理地點與《準遷證》錯誤信息修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