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交停車費不影響征信。收取的停車費用於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如果市民在停車過程中遇到不合理的收費,應該通過合理的渠道申訴,而不是拒付或欠費。
2.法律依據:《征信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向征信機構提供個人不良信息的信息提供者,應當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披露的不良信息除外。
第十六條
征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超過5年的,應當刪除。
在不良信息保留期內,信息主體可以對不良信息進行說明,征信機構應當予以記錄。
第十七條
信息主體可以向征信機構查詢自己的信息。個人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我的信用報告。
二、影響個人征信的行為有哪些?
1,信用卡逾期;
2.貸款逾期;
3.因成本調查造成的逾期;
4.因信用卡年費而逾期;
5.因第三方擔保逾期;
6.欠稅;
7.民事判決的記錄;
8.強制記錄;
9.行政處罰;
10,水電氣費不按時交;
11,地鐵逃票;
12,闖紅燈;
13,旅遊過失;
14,勤查征信;
15,短期申請信用卡太多。